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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人权,实为强权

1998-03-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1月30日,美国国务院发表1997年《人权报告》(下称《报告》),再次以“人权法官”自居,对世界194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随心所欲地进行评判和指责。《报告》发表后,遭到了亚、非、拉和欧洲许多国家的强烈反对。《报告》花大量篇幅,采取捏造、歪曲和拼凑的手法,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横加责难,充斥不实之词。

一、《报告》中的所谓“事实”

《报告》为了罗织中国侵犯人权的罪名,编造了所谓“事实”。例如,为了证明中国镇压所谓“持不同政见者”,《报告》煞有介事地说,“在党的十五大期间,警察在天安门广场至少逮捕了8名示威者”。据了解,事实上,十五大期间北京根本没有发生示威游行事件,所谓8名示威者被抓纯属捏造。又如,《报告》称:“在包括四川省在内的一些省份,警察镇压了大规模的工人示威”,“四川省绵阳的一次大规模抗议示威活动之后,估计被捕的人数从数百到数千”。事实是,绵阳市仅发生了几百人的请愿事件,而非《报告》所说的“大规模的抗议示威”,而且事后由于当地政府妥善处理,很快使问题得到了解决。当地政府根本没有出动警察,更没有逮捕任何人。再如,《报告》攻击中国限制外国人进入西藏,说“这种限制是从1997年中期开始的,而且到年底还在继续”。事实是,中国西藏一直实行对外开放,1997年外国人到西藏旅游、参观、经商的人数大大增加。据统计,去年一年就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近9万外国人进藏访问、考察或采访,其中大使、参赞、宗教界人士、记者等代表团(组)达395批1499人,数量和规模都大大超过往年。

《报告》指责中国“向公众封锁诉讼过程”,“向一些敏感案件的家属封锁消息”,并举例说“徐永泽牧师的家属没有得到他在1997年年中受审讯的通知”。据向有关部门了解,事实是,徐永泽于1997年5月21日被依法拘留,5月22日公安机关即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其在南阳百货公司工作的女儿;6月25日被逮捕后,又是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其妻子;在正式审判前三天法院有先期公告;因此根本不存在《报告》所说的家属、律师无法得到消息的问题。《报告》还多处就徐永泽一案大做文章,称徐因从事正常传教活动而“被判处10年劳改”,以此作为中国迫害宗教的证据。事实是:1984年,徐永泽成立了名为“全范围教会”的邪教组织,在群众中大肆宣称“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灾难就要降临”,聚会时“必须大声哭泣,才能重生得救”。在他的煽动下,许多人放弃工作、生产和学习,每天集体大声哭喊,导致生活无着落,并造成多人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一些人哭瞎了眼睛,有的人甚至自杀身亡,严重扰乱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对社会和他人造成重大危害。1988年徐在北京被处3年劳教。1991年4月劳教期满后,徐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地从事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1997年6月,河南省郑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将其逮捕,同年12月,当地人民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判处徐有期徒刑3年。《报告》将徐永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被判刑说成是因为从事正当的宗教活动,这完全是歪曲事实。

《报告》指责中国说,“数十年来的汉族移民已导致新疆首府乌鲁木齐的汉族人口同维吾尔族人口的比例从20∶80变为80∶20”。而据统计,乌鲁木齐1960年的总人口为63.5万人,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为75.2∶24.8;1996年,全市总人口增加到147.9万人,汉族为107.6万人,少数民族为40.6万人,两者比例为72.8∶27.2。可见,乌鲁木齐汉族人口较多是历史形成的,事实上,该市几十年来汉族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汉族人口所占比例有所下降。《报告》的数字与事实严重不符。

《报告》还攻击中国在西藏歧视藏人,说:“总的说来,政府实行的发展政策已帮助提高了许多藏族人的生活水平,但发展带来的许多好处被汉人捞去了。”既然提高了许多藏人的生活水平,也就是给藏族人民带来了好处,怎么又说许多好处被汉人捞去了呢?事实上,中国政府九十年代援藏的62项工程,都是着眼于创造西藏人民的幸福生活。据统计,截至1996年,62项工程已交付使用56项,大大改善了西藏的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使当地100多万人直接受益。在西藏,藏族人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得到好处的无疑主要是藏族人,但是,与此同时,在藏的汉族人自然也能得到好处。《报告》所谓“许多好处被汉人捞去了”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报告》的内容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例如,《报告》攻击中国政府的扶贫政策,指责中国的异地脱贫“强迫某些居民迁徙出最贫困的高山地区”,“破坏了少数民族传统的生活方式”。中国政府为彻底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制订、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其中包括帮助生活在生存环境极端恶劣条件下的群众异地脱贫。这是中国人民同严酷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的创举,实践证明也是政府帮助贫困地区人民改善人权状况的一个有效举措,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以广西田阳县大石山区的尚兴村为例,这里是典型的峰丛洼地,方圆数十里见不到水流,四处是坚硬的石头,人们长期靠从石头的缝隙间一棵一棵种出来的玉米维系生命。村民人均耕地面积仅一分六,人均年收入160元,每年都有5到6个月缺粮。异地搬迁后,1995年村民人均收入增加八倍半,达到1360元,生存状况大为改善,村民们对这种异地搬迁是拥护的。类似这样的异地脱贫,明明是改善人权的利民之举,却被《报告》当成是侵犯人权的证据。

二、《报告》暴露出作者对中国的政治偏见

与往年有所不同,今年的《报告》有许多处谈到中国在人权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甚至在个别场合还承认中国“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个人自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尽管如此,《报告》却断言中国继续存在所谓“广泛的、有据可查的侵犯人权”。这就十分明显地暴露出《报告》作者评判中国人权的依据不是事实,而是其固有的政治偏见。

众所周知,1997年是中国人权事业继续取得明显进展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国民经济实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继续稳步提高,人权状况进一步改善。据统计,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八点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140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百分之二点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80元,实际增长百分之四。贫困人口已经由1978年的2.5亿减少到5000万左右。1997年,全国又有400个县(市、区)达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要求,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从而使全国百分之六十五人口地区达到了上述要求。其中,全年扫除青壮年文盲400万,使全国百分之七十三的人口地区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民主法制建设明显加强,公民、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至1997年11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立法324件,其中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118件,占三分之一;与此同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780件,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5300多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特别是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共产党执政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促进人权和依法治国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纳入我国跨世纪发展战略,为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当前,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人权状况呈现全面改善的良好态势。

《报告》无视上述客观事实,执意指责中国“广泛侵犯人权”,依据的完全是一种荒谬的逻辑,这就是:只有允许反对中国合法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才叫做符合人权,否则就是侵犯人权。

在《报告》作者看来,只要是共产党执政,就必然是一个专制国家,必然是一个大规模侵犯人权的国家。这种荒谬的逻辑充分表明了《报告》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顽固的政治偏见。由此可见,《报告》之所以无视事实,对中国进行诬蔑,显然不是因为对中国的实际情况全然无知,而是出于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敌视。

《报告》攻击中国严重侵犯人权,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国不允许有推翻中国合法政府的权利。例如,《报告》攻击中国侵犯公民的信息自由,列举的证据是中国禁止“使用因特网‘煽动推翻政府或社会主义制度’和‘煽动分裂,危害国家统一’的活动”。《报告》指责中国没有言论和新闻自由,据称是因为中国“规定人们不能从事出版任何违背宪法、泄露国家机密、威胁国家安全或有损于国家的材料”。《报告》指称中国限制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理由是,中国“宪法规定,此类活动不可对‘党的领导’构成挑战,也不可损害‘国家利益’”。《报告》谴责中国在西藏限制宗教信仰自由,说是因为中国政府“不允许宗教活动宣传西藏独立,不允许表现任何‘分裂主义’”。凡此种种,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求中国给予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以煽动推翻政府、推翻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自由。而只要有助于达到这一目的,哪怕是“违背宪法、泄露国家机密、威胁国家安全”以及“煽动分裂、危害国家统一”这样一些举世公认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都是“符合人权”而不能禁止的。一旦中国依法对其予以惩处,他们就会大叫中国“镇压持不同政见者”、“大规模侵犯人权”。这就是他们的逻辑。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

事实是,中国对公民的信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完全符合国际准则。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至第22条明确规定对上述各项自由的行使,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或者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其公民滥用自由权利,从事违反宪法、煽动推翻政府和国家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泄露国家机密、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1条至第2391条就对此类活动规定了严厉的惩处措施。《报告》把中国符合国际准则的一些规定和做法作为“侵犯人权”的证据,正好说明作者的真实目的是借口人权支持中国的少数反政府分子,破坏中国的稳定,并最终颠覆中国合法政府,改变中国的发展道路。

三、《报告》是美国人权外交推行强权政治的工具

《报告》把美国自己标榜为人权普遍性的化身,一再攻击中国违反“公认的国际标准”,指责中国把自己当作《世界人权宣言》“普遍性原则的例外”。

其实,把自己当作《世界人权宣言》普遍性原则例外的不是别人,正是美国自身。《世界人权宣言》最主要的贡献之一,就是第一次在世界范围内不仅确认了公民、政治权利,而且确认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宣言》普遍性原则的完整含义,就在于不仅公民、政治权利具有普遍性,而且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但是,一向以普遍性代言人自居的美国却公然把自己作为普遍性的例外,至今在宪法中不承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人权的组成部分。至于美国推行的人权外交,则更是典型的人权例外论。美国国务院每年发表的《人权报告》涉及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唯独对自己的人权问题不置一词。正如美国一位学者指出的,这种人权标准是美国“以人权例外论自居,……认为自己是其它国家学习的楷模,所谓人权的国际标准也因此而没有什么意义。”

中国一贯尊重《世界人权宣言》和人权的普遍性原则,积极加入并严格遵守联合国系统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及其它有关人权的国际文书,同时结合中国的国情,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障和促进人权。这体现了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事实上,中国和世界其它许多国家一样,不可能按照美国的人权标准行事。中国的实际情况不同于美国。美国200多年以来到处侵略别国,从未受到过外来侵略。而中国却有着100多年在遭受外来侵略之下任人宰割、备受欺凌的屈辱遭遇和长期战乱、生灵涂炭的苦难经历。因此,中国人民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国家独立、主权和民族尊严,十分珍惜稳定的和平环境。中美两国有着很不相同的国情。中国的人口相当于美国的4.6倍,但人均耕地却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人均占有粮食只有美国的百分之二十二,其它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大大低于美国。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大国,而美国则是头号发达的超级大国。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低于美国,人均财富仅为美国的百分之一点六。因此,与美国有所不同,在中国,发展是头等大事,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都要靠发展,而发展又必须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把生存权、发展权置于首位,在稳定的条件下通过发展来全面促进人权,这是中国人权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实行的是与美国很不相同的社会制度,继承的是与美国不同的五千年一脉相承的独立的文化传统,很自然地与美国存在很不相同的价值观。与美国崇尚权利本位、个人至上的价值观不同,中国更强调权利与义务、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的协调一致,更强调先人后己、先公后私的价值观。既然两国的历史、国情和文化存在这么大的差异,要求中国这样一个国家按照美国的标准和模式来管理是十分荒谬的。

其实,人权的特殊性与人权的普遍性一样是客观存在,美国的人权就很特殊。美国只有不足世界百分之五的人口,却消耗世界石油、天然气和煤消耗总量的百分之三十。如果12亿中国人口按照美国的标准消耗,将消耗掉世界消耗总量的百分之一百四十以上。这就是说,目前世界消耗的总量全归中国还远远不够。试问那将是一个什么局面?如果把美国人的这种特权作为普遍性人权推向世界,那世界势必陷入混乱。

美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根本无权指责其它国家的人权状况。在当今世界上,只有美国一家以“世界人权法官”自居,凌驾于各主权国家之上,用政府的名义年年发表关于其它国家人权状况的报告。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各国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的国际法准则,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纯粹是美国国内法的产物,依据的是美国国会1974年通过的《援外法案》和1979年通过的《哈金修正案》。美国既未得到联合国和其他公认的国际组织的授权,又无任何国际法依据,凭借本国的国内法君临世界,对各国的人权状况横加裁判、颐指气使,这完全是一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非法的。

美国根本没有资格对中国充当教师爷。美国在过去100多年里,曾经多次参与把侵略战争和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中国,还支持过国民党反动派打内战,发动过朝鲜战争企图扼杀新中国,给中国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大规模地侵犯了中国的人权。美国国内存在着严重的人权问题。《报告》对中国的指责很多都是对美国的讽刺。美国攻击中国歧视少数民族,而它自己在历史上曾经对印第安人实行种族灭绝、对黑人实行过奴隶制,而且至今仍然盛行种族歧视。据1997年公布的统计数字,黑人男女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比白人低5.4岁和7.5岁。相比之下,中国实行的民族平等和优待少数民族的政策,在保护少数民族人权方面做得要比美国好得多。美国是世界首富,却有百分之二十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中国并不富裕,却依靠自己的努力基本解决了12亿人的温饱问题,使贫困人口在不到20年时间减少了2亿。美国指责中国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状况不佳,但是,据法国《新观察家》周刊1997年报道,美国工人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已从1973年的40.6小时增加到1995年的50.6小时。美国全国同工同酬委员会说,美国男女同工不同酬,普通妇女一辈子工作下来要比男性少挣50万美元。而相比之下,中国工人的每周工作时间却由国家法律作出规定,由过去的48小时减少到40小时,而且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政策。美国指责中国的司法制度对人权保障不力,但是,美国的暴力犯罪率和囚犯比例都居世界之首,罪犯刑满释放后的重新犯罪率在百分之四十以上,各项指标都比中国高出很多倍。美国指责中国不尊重“公认的国际人权标准”,但是,美国是世界大国中加入国际人权公约最少的国家,迄今只加入了15个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而中国则加入了17个。美国应先看看自己国内的人权问题。

众所周知,美国国务院《人权报告》是适应美国进行冷战的政治需要而产生的,它从一开始就是美国遏制社会主义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推行霸权主义的政治工具。冷战结束后,随着世界多极化趋势的发展,世界各国人民强烈要求在人权领域摆脱冷战思维,结束对抗,寻求平等对话与合作,以促进国际人权的健康发展。目前,主张对话、反对对抗已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美国无视世界进步的潮流,死抱住冷战时代的遗物———《人权报告》不放,已经并将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对和抵制。

多年以来,人权问题成为发展中美关系的一大障碍。去年江泽民主席成功地访问美国,中美关系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美两国发表《联合声明》,决定共同致力于建立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承认在人权问题上存在重要分歧,但同意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的精神通过政府和非政府的对话和讨论来解决。这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和两国人民的愿望。奉劝美国国务院也能改弦更张,在人权问题上走向对话和合作的正确轨道。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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